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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法律知识  
外商投资证券业的设立
作者:张捷  来源:律益网  更新时间:2009年07月11  点击数:
审批原则
  
法律依据
  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》(2001年3月15日修订);
  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》(2001年7月22日修订);
  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》(2000年10月31日修订);
  4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》(1995年9月4日);
  5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》(2000年10月31日修订);
  6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条例》(2001年4月12日修订);
  7、国务院《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》(2002年2月11日);
  8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商务部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(2004年11月30日公布,2005年1月1日起施行)
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比例规定
  1、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的,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七分之十;
  2、 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,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
  3、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,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.5倍
  4、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,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
外方出资的比例规定
  外方出资一般不得低于企业全部注册资本的25%。出资比例低于25%的,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,该企业不享受外商投 资企业待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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