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某来找律师,他和拆迁人签了拆迁合同按约拆迁人应支付给他30万元拆迁款,但拆迁人以他在被拆迁房内没有户口,又向拆迁人隐瞒了已离婚的事实为依据拒绝向他履行,同时将他告上法院要求撤销该拆迁合同。徐某为此很是焦急,搞不懂拆迁人为何要这样做。他反复告诉律师说,该拆迁房从知晓要拆迁,到实际签订拆迁合同历时好几年,期间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他都有告知过拆迁人,而且拆迁人也明知他没有户口在该拆迁房内,当时是作为照顾性质把他视为被拆迁人安置。同时还告诉他无论结婚、离婚都一视同仁,只要引进了就可以给拆迁安置费。但现在拆迁人反悔了,不仅不给他拆迁款,还把他告上法院,甚者说他有诈骗拆迁款的嫌疑要去派出所报案。徐某觉得很冤枉,找到我们,希望我们能为他拿回他应得的30万拆迁款。
马丹律师和张捷律师接案后认真研究了案情、相关证据和法律,认为该案胜诉的可能性很大,双方签订的拆迁协议是合法有效的。果然此案历时一年,法院最终做出了徐某胜诉的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