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台商是沃尔玛百叶窗帘长期合作的全球供应商,每年都要向沃尔玛供应价值几百万美金的各式百叶窗帘。台商自来大陆投资后将塑料百叶窗帘的一个配套零件——窗套外包给一家温州企业进行生产,双方有长达两年的合作关系。因某批窗套安装后,在例行抽检时被发现有开裂问题导致台商返工、退货并拒付货款,由此引发了诉讼。温州企业将台商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人民币7万元。
台商接到法院传票后气愤不已,认为由于窗套质量问题造成的交货延迟和返工损失远大于货款7万元,他们在事发后曾多次找原告协商要求原告对上述损失进行赔付,但原告都置之不理,现在反而去法院诉他们,简直就是恶人先告状,为此台商委托张捷律师来处理此案。
张律师接案后和助理在台商那里呆了整整一天,查看双方的合同、订货单、传真件、进货单、退货单等证据,去车间、仓库了解生产工序、比较窗套质量,找相关技术、车间、、质检、财务人员了解与温州厂商合作的过程以及中间沟通的细节,最后整理出一套完整的思路。张律师建议台商提出反诉,要求本诉原告赔偿返工损失(支付给员工的工资、加班费、返工物料等)共计人民币12万元整。
随后的一审进行了一年左右,由最初的独任审判改为合议庭,法官间对返工损失是否存在、如果存在又有多少,以及我方提供的证据是否有效力有不同意见。张律师不停的和三位法官沟通并提供相应的案例和法理给法官,最终法院判决反诉被告(温州厂商)必须赔付反诉原告(台商)返工损失人民币8.7万元。本案以台商的完胜结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