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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拆迁中应补偿的项目
作者:张捷  来源:律益网  更新时间:2009年07月11  点击数:

第一、经营损失/停业停产损失
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营业创收,拆迁导致企业停产停业的时间会有所不同,造成的损失也不同。

第二、地上物的损失(房屋、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)
地上物包括房屋、临时建筑、树木花草、道路、机器设备等。可搬迁的,折价补偿,不可搬迁的,应全部补偿。这些损失需要专业的评估公司参与。

第三、搬迁费用

第四、解除员工劳动关系的安置补偿费用
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除劳动合同,那么,应当根据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,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。


第五、无形资产的损失
无形资产损失难以测算,是争议较大的一个赔偿项目。但企业长期经营形成的品牌价值确实存在,搬迁后必然造成这样长期积累的知名度受损。目前实践中是协商补偿或者用有形损失的充足补偿来弥补。